雷震子转载自光明网 7月12日,新华公安分局合作路派出所和省医院警务站联手,成功打掉了一个盗销摩托车、电动车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收缴摩托车1辆,电动自行车1辆。到目前为止,警方从中破获盗窃案件3起,总涉案价值6000余元。
7月11日13时许,合作路派出所所长陈旭接到线索:天苑小区一租户有盗窃摩托车嫌疑。陈旭立即带领合作路派出所民警喻曙明、省医院警务站民警韩雷等人赶赴现场,围绕该小区寻找与举报人提供的体貌特征相似的两名男子。民警韩雷首先发现了骑着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两名可疑男子,当即大喝一声:“警察,不许动!”两名男子顺友谊大街向北逃窜,一名中年男子跑出五六百米后准备打车逃走,被韩雷追上抓获。另一名年轻男子刚跑出五六米,就被喻曙明等人抓获。随后,民警对二人所骑的黄色摩托车和红色电动车进行仔细检查,均发现有撬锁痕迹,同时从该车上搜出改锥和专业撬盗摩托车工具一套。
经突审,嫌疑人王甲、王乙供认,他们是同乡。王甲以前在砖厂、建筑工地做过零工,但总觉得太累、来钱不快,便产生了盗窃电动车卖钱的念头。于是他在网上购买了开锁工具,2013年他曾在新华路一带偷了第一辆电动车,卖了600元钱。
2016年6月20日晚,王甲又在平山县盗窃了一辆摩托车。7月初,他又叫上同乡小王来到石家庄租房,准备“大干一场”。二人做了分工,小王负责望风和骑摩托车带着王甲到目标地,王甲负责实施盗窃。时间一般选择在下午四五点钟,车流、人流相对较少的时间,目标一般是马路边或超市前停放着的、八九成新未安装报警器的电动车,用开锁工具进行开锁。他们碰到数秒钟打不开的就立即放弃,继续寻找下一辆,得手后销赃,钱款合用。
截至目前,警方已核实3起盗窃案,收缴摩托车1辆,电动车1辆,总涉案价值6000余元。根据王甲、王乙的交代,民警们连夜赶赴鹿泉区李村,将涉嫌销赃的聂某成功抓获。经讯问,聂某对收赃、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就此案提醒,电动车主一定要给车买一把防盗性能比较高的车锁和生产合格的电动车防盗器,哪怕只离开几分钟时间,也一定不要忘记锁车。不要把车随意停放在马路边、便道上或无人看管的区域,最好停放在存车处或有专人看管,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